一、教学科研系列五级及以下岗位基本业务条件
基本教学条件:至少讲授一门本科课程,完成学校年度规定的教学要求,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无重大教学事故。
基本科研业务条件如下:
(一)五级岗位基本科研业务条件
1、发表2篇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在专业期刊上发表4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为校定核心期刊论文;或获得校级及以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一等奖及以上;或指导学生团队进行创新创业和各类科技竞赛活动,获得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
2、主持2项科研项目(理工科研究项目总到帐经费不低于4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总到帐经费不低于20万元);或主持1项科研项目(理工科研究项目总到帐经费不低于2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总到帐经费不低于10万元),并参与2项一般项目(理工科研究项目前3名,且纵向项目单项经费不低于60万元,横向项目单项到帐经费不低于12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前2名,且纵向项目单项经费不低于8万元、横向项目单项到帐经费不低于20万元)或1项重点项目(理工科研究项目前3名,且纵向项目经费不低于200万元、横向项目到帐经费不低于4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前2名,且纵向项目经费不低于30万元、横向项目到帐经费不低于50万元);或获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前2名)、一等奖(前3名)、特等奖(前4名);或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获省级教材三等奖(前2名)、二等奖(前3名)、一等奖(前4名);或获国家级教材奖;或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前2名)、二等奖(前3名)、一等奖(前5名);或获国家级科学技术奖;或获省级社会科学三等奖(第1名)、二等奖(前2名)、一等奖(前3名);或主持1项省级教研重点项目。
3、指导并参加学科建设工作,在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重视青年教师的培养和梯队建设,指导青年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前述工作得到单位认可。
(二)六级岗位基本科研业务条件
1、发表2篇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在专业期刊上发表3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为校定核心期刊论文;或获得校级及以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二等奖及以上;或指导学生团队进行创新创业和各类科技竞赛活动,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
2、主持1项科研项目(理工科研究项目总到帐经费不低于2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总到帐经费不低于10万元);或获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前3名)、一等奖(前4名)、特等奖(前5名);或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获省级教材三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4名)、一等奖(前5名);或获国家级教材奖;或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4名)、一等奖(前6名);或获国家级科学技术奖;或获省级社会科学三等奖(前2名)、二等奖(前3名)、一等奖(前4名);或主持1项省级教研一般项目。
3、指导并参加学科建设工作,在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重视青年教师的培养和梯队建设,指导青年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前述工作得到单位认可。
(三)七级岗位基本科研业务条件
1、发表1篇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在专业期刊上发表2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为校定核心期刊论文;或获得校级及以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二等奖及以上;或指导学生团队进行创新创业和各类科技竞赛活动,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
2、主持1项科研项目(理工科研究项目总到帐经费不低于2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总到帐经费不低于10万元);或参与2项一般项目(理工科研究项目前2名,且纵向项目单项经费不低于60万元、横向项目单项到帐经费不低于12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前2名,且纵向项目单项经费不低于8万元、横向项目单项到帐经费不低于20万元);或参与1项理工科研究重点项目(前2名,且纵向项目经费不低于300万元、横向项目到帐经费不低于500万元);或参与2个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前2名,且纵向项目单项经费不低于30万元、横向项目单项到帐经费不低于50万元);或获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前4名)、一等奖(前5名)、特等奖(前6名);或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获省级教材三等奖(前4名)、二等奖(前5名)、一等奖(前6名);或获国家级教材奖;或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前4名)、二等奖(前5名)、一等奖(前7名);或获国家级科学技术奖;或获省级社会科学三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4名)、一等奖(前5名);或主持1项校级教研项目。
3、指导并参加学科建设工作,在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重视青年教师的培养和梯队建设,指导青年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前述工作得到单位认可。
(四)八级岗位基本科研业务条件
1、发表1篇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在专业期刊上发表2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为校定核心期刊论文;或获得校级及以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三等奖及以上;或指导学生团队进行创新创业和各类科技竞赛活动,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
2、主持1项科研项目(理工科研究项目总到帐经费不低于15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总到帐经费不低于5万元);或参与2项一般项目(理工科研究项目前2名,且纵向项目单项经费不低于60万元、横向项目单项到帐经费不低于12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前2名,且纵向项目单项经费不低于8万元、横向项目单项到帐经费不低于20万元);或参与1项理工科研究重点项目(前3名,且纵向项目经费不低于200万元、横向项目到帐经费不低于400万元);或参与2个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前2名,且纵向项目单项经费不低于30万元、横向项目单项到帐经费不低于50万元);或主持1项校级教研项目。
(五)九级岗位基本科研业务条件
1、发表1篇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在校定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获得校级及以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三等奖以上;或指导学生团队进行创新创业和各类科技竞赛活动,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
2、主持1项科研项目(理工科研究项目总到帐经费不低于15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总到帐经费不低于5万元);或参与2项一般项目(理工科研究项目前3名,且纵向项目单项经费不低于60万元、横向项目单项到帐经费不低于12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前2名,且纵向项目单项经费不低于8万元、横向项目单项到帐经费不低于20万元);或参与1项重点项目(理工科研究项目前4名,且纵向项目经费不低于200万元、横向项目到帐经费不低于4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前2名,且纵向项目经费不低于30万元、横向项目到帐经费不低于50万元);或主持1项校级教研项目。
(六)十级岗位基本科研业务条件
1、发表1篇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在校定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参加校级及以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决赛;或指导学生团队进行校级以上创新创业和各类科技竞赛活动,获得优良成绩。
2、主持1项科研项目(理工科研究项目总到帐经费不低于1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总到帐经费不低于3万元);或参与1项一般项目(理工科研究项目前3名,且纵向项目经费不低于60万元、横向项目到帐经费不低于12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前2名,且纵向项目经费不低于8万元、横向项目到帐经费不低于20万元);或参与1项重点项目(理工科研究项目前5名,且纵向项目经费不低于200万元、横向项目到帐经费不低于4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前3名,且纵向项目经费不低于30万元、横向项目到帐经费不低于50万元);或主持1项校级教研项目。
(七)十一级岗位基本业务条件
1、承担本科或研究生课程的助课工作,完成学校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
2、参加教研、科研项目,并有1篇以第一作者在专业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八)十二级岗位基本业务条件
承担本科或研究生课程的助课工作,完成学校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
二、实验技术系列五级及以下岗位基本业务条件
(一)五级岗位基本业务条件
1、至少讲授一门本科课程(或实验课程),完成学校年度规定的教学要求,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无重大教学事故。
2、参与(前2名)自行研制的实验仪器设备(装置),能正常地应用于学校的实验教学中;或负责大型仪器设备的功能开发,并通过主管部门的验收;或负责仪器设备的维修(护),保证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完好率达到95%以上。
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参与开发新实验项目,撰写实验指导书,并正常用于实验教学中。
(二)六级岗位基本业务条件
1、至少讲授一门本科课程(或实验课程),完成学校年度规定的教学要求,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无重大教学事故。
2、参与(前3名)自行研制的实验仪器设备(装置),能正常地应用于学校的实验教学中;或负责大型仪器设备的功能开发,并通过主管部门的验收;或负责仪器设备的维修(护),保证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完好率达到95%以上。
3、以第一作者在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参与开发新实验项目,撰写实验指导书,并正常用于实验教学中。
(三)七级岗位基本业务条件
1、至少讲授一门本科课程(或实验课程),完成学校年度规定的教学要求,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无重大教学事故。
2、参与(前4名)自行研制的实验仪器设备(装置),能正常地应用于学校的实验教学中;或负责大型仪器设备的功能开发,并通过主管部门的验收;或负责仪器设备的维修(护),保证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完好率达到95%以上。
3、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在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参与开发新实验项目,撰写实验指导书,并正常用于实验教学中。
(四)八级岗位基本业务条件
1、至少讲授一门本科课程(或实验课程),完成学校年度规定的教学要求,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无重大教学事故。
2、参与(前5名)自行研制的实验仪器设备(装置),能正常地应用于学校的实验教学中;或负责大型仪器设备的功能开发,并通过主管部门的验收;或负责仪器设备的维修(护),保证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完好率达到95%以上。
3、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在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参与开发新实验项目,撰写实验指导书,并正常用于实验教学中。
(五)九级岗位基本业务条件
1、至少讲授一门本科课程(或实验课程),完成学校年度规定的教学要求,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无重大教学事故。
2、参与(前5名)自行研制的实验仪器设备(装置),能正常地应用于学校的实验教学中;或负责大型仪器设备的功能开发,并通过主管部门的验收;或负责仪器设备的维修(护),保证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完好率达到95%以上。
3、合作在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参与开发新实验项目,撰写实验指导书,并正常用于实验教学中。
(六)十级岗位基本业务条件
1、至少讲授一门本科课程(或实验课程),完成学校年度规定的教学要求,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无重大教学事故。
2、负责分管仪器设备的维修(护),保证其完好率达到95%。
3、合作在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参与开发新实验项目,撰写实验指导书,并正常用于实验教学中。
(七)十一级岗位基本业务条件
1、至少讲授一门本科课程(或实验课程),完成学校年度规定的教学要求,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无重大教学事故。
2、负责分管仪器设备的维修(护),保证其完好率达到95%。
(八)十二级岗位基本业务条件
1、至少讲授一门本科课程(或实验课程),完成学校年度规定的教学要求,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无重大教学事故。
三、相关说明
1、在国家级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教学团队、精品课程、精品教材、教学成果奖励、双创竞赛等国家级教学研究成果与指导学生竞赛方面取得突出业绩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2、以上条件要求均是聘期内取得的;一般不能越级申报。年龄距退休时间不足一个聘期的人员,参照此条件执行。
3、取得1项发明专利,等同于1篇校定核心期刊论文。
4、所有业务条件均要求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署名单位为合肥工业大学。
5、除实验技术系列有特殊说明的以外,所有期刊论文,均要求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若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申报人为第二作者且为其导师,则等同于第一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