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字【2015】09号
关于积极组织参加首届合肥工业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首届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各 系:
根据学校统一部署,资源与环境工程要求各系组队参加首届合肥工业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首届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合肥工业大学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参赛协调领导组,周小平院长任组长,负责本院参赛的组织实施,并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报告有关大赛组织情况(领导组成员名单附后)。
二、参赛项目要求
要求每个系至少组织申报2个参赛项目。参赛项目的具体要求参见合肥工业大学校园新闻网6月24日“关于举办首届合肥工业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首届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三、参赛对象
创意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团队尚未正式注册或注册时间晚于2015年5月1日。
实践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创业企业在2015年5月1日前已注册。
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跨院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四、赛程安排
1.大赛报名阶段(2015年6月8日-7月31日):参赛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进行报名,也可以通过大赛移动客户端报名(下载大赛APP或订阅大赛微信公共帐号)。各系应及时将参赛报名情况上报院团委谢晶晶处,以便学院汇总上报到学校。
2.大赛时间:学校初赛(2015年8月1日-8月10日)。
3.大赛设奖:大赛设金、银、铜奖三个等级奖,金奖数为参赛项目数目的5%,银奖数为参赛数目的10%,铜奖数为参赛数目的25%;设立优秀指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单位奖。
五、政策支持和奖励
1.政策支持
获得金、银、铜奖三个等级的学生团队,学校分别给予相应创新学分认可,对获得校级金奖或在省级、国家级铜奖及以上奖励的项目负责人,学院在保研、评优工作中给予倾斜。
在全国总决赛中获得金、银奖的指导教师和团队项目,按照安徽省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程序,由学校组织、指导教师牵头申报,经评委会评审后可对应授予安徽省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不占学校当年申报名额。
在安徽省总决赛中获得金、银奖、铜奖的指导教师和团队项目,按照合肥工业大学教学成果奖的评审程序,由学院组织、指导教师牵头申报,经评委会评审后可对应授予合肥工业大学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不占学院当年申报名额。
2.奖励
在全国、全省和校级比赛中获得金、银、铜奖的团队项目组,指导教师和组织项目参赛单位,将分别给予重奖。具体奖励办法由学校另行制定。
六、有关要求
1.各系各专业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认真组织动员团队参赛,切实做好比赛组织工作,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同时,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积极推进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
2.其他大赛有关事宜,可与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创新学院:吴文涛 电话62901707 邮箱 wwthfut@126.com
附:yl6809永利官网参赛协调领导组名单:
组 长:周小平
副组长:彭书传 李宏伟
成 员:李双应 汪家权 喻 根 崔可锐
秘 书 :谢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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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26日